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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工作承诺书
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
04-28

为了确保学校教育质量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护家长及学生的合法权益,本着让家长放心,对学生负责、令社会满意的原则,对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做如下承诺: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做到勤政为民,不以权谋私;

二、建立完整的实习、就业相关制度和服务体系,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;

三、建立就业指导体系,完善职业素质课程内容,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,保证就业指导工作的完整性、系统性;

四、建立人才测评体系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对学校培养的人才实行测评,以评促教,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校的发展;

五、建立完整的就业安置体系,有序、妥善进行实习和就业安置工作,让学生“能就业,就好业”;

六、建立就业后的跟踪服务体系,健全企业、学生就业信息资料库,保持与就业学生的联系,定期将学生就业后的工资待遇、工作环境、工作变动等情况汇总,及时准确把握毕业学生的动向;

七、在做好就业跟踪服务的同时,做好学校就业服务工作的宣传,包括就业政策、校企合作、创业之星等,以提高学生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,促进学校的招生和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