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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学院设立中国共产党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,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,发挥政治核心作用。

学校内设管理机构和教学机构如下:

1、职能部门:

党群办公室

办公室

干部人事处

财务处

教务处

团委、学生工作处、就业办公室

招生处

后勤处

基建办公室

项目办公室

保卫处

2、直属单位:

图文信息中心

传承院

产培部

3、教学部门:

艺术工程系

机电工程系

经济与管理系

护理系

中职一部(升学部)

中职二部(就业部)

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

公共基础课教学部

机构职责:

学院办公室职责

(1).综合协调学校行政事务工作,督促、检查行政各项决议、决定和院领导重要批示。

(2).收发、处理、管理学校行政公文,起草、审核、送审、报批行政各类文件,组织起草全校行政工作综合性计划、总结。

(3).根据校领导指示,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,为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考。

(4).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和行政接待工作,受理来信来访。

(5).负责学校外事工作。

(6).负责动态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综合统计工作。

(7).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管理。

(8).负责文印室的管理和机要文件印制工作。

(9).负责学校印信和领导印鉴管理。

(10).负责学院会议工作,统筹安排一周会议,组织安排党政联席会议、校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活动。

(11).负责行政总值班的统筹安排,负责协调、调班、监督、检查等行政值班事宜及行政值班情况的统计和上报行政值班津贴。

(12).负责会议室、接待室、校领导办公室、总值班室的管理与服务。

(13).负责学校校志和大事记编写工作。

(14).负责协调督促学工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,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卫生例行检查活动。

(15).完全学校下达的其他任务。

党群办公室部门职责

(1).在校党委领导下,宏观管理党建工作。包括:组织、纪检、审计、宣传、统战、党校、工会;

(2).研究制定党建等工作计划,形势报告,工作总结;

(3).加强干部、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,不断提高干部、党员、职工的理论、政策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;加强学校党的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制定党的组织生活计划和党员教育工作;

(4).贯彻落实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指示,开展遵纪守法,清政廉洁的教育;

(5).在党委领导下,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拟定宣传工作计划,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,并组织实施;

(6).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积极开展工会工作。

(7).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,做好党外人士,做好民主党派人士工作;

(8).完成学校党委,行政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(1).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全面做好教学教务工作,并协调教学督导、专业建设、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。

(2).负责制定教育、教学方面的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。

(3).负责各专业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的制定。

(4).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审核、立项等工作。

(5).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评奖等工作。

(6).组织接受省、部级教学评估。

(7).负责教务、考务、成绩管理等制度的制定(修订)及执行工作。

(8).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教务、考务工作,做好教室等资源的调度工作。

(9).负责学期教学任务的下达及教师工作量的核定,并负责组织日常教学秩序的检查工作。

(10).负责审批休学、复学、学籍转移、退学及学生学习违纪处分,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的审定工作。

(11).负责对教材中心教材预定、采供工作的指导及人员的考核。

(12).负责实验、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、执行、统计工作。

(13).负责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。指导学院、教学单位的实验室建设工作,协调实验室建设中的用房安排、改造及安全保障等事宜。

(14).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。

(15).负责学校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指导和组织工作。

(16).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团委、学生处主要职责

(1).工作范围包括学生工作和团委会。

(2).根据学生管理制度,组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学期、学年学生工作计划,经院领导批准后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。

(3).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;负责新生入学、报到、注册、编班、入学教育和学生毕业档案转移等离校工作。

(4).协助各系部配备好辅导员(班主任),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为管理,负责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。

(5).负责拟定学生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的实施办法;负责指导评定奖学金;按规定审批学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费。

(6).负责组织或指导系部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先进班级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审查学生操行评语和鉴定。

(7).组织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,检查处内“三密”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。

(8).办理院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
(9).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、党委和学院领导的指示,做好共青团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
(10).召集团委会议,听取基层意见和要求,组织团员、青年政治学习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活动。

(11).组织团委定期研究学生会工作,加强团委对学生会的领导。

(12).负责审批学生社团资格和大型学生活动。

(13)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

(1).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就业安置工作。

(2).宣传、执行国家有关就业政策,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,组织和参加各类就业宣传活动。

(3).负责咨询工作,追踪解决具体问题,确保就业任务的完成。

(4).协助学院和处领导接待上级领导、业务单位及兄弟院校关于就业方面的参观、访问和业务联系,负责接待因就业等问题来访的考生、学生,并逐渐为学院建立相对稳定的就业关系网。

(5).收集市场信息,提供市场报告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(6).开拓就业市场,建立毕业生用人基地,开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调研工作。

(7).建立和完善以学院为主导,以各系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。

(8).组织、协调全校性的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。

(9).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。安排与落实全院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。

(10).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。采集、公布和上报毕业生信息。

(11).做好就业资料的分类、归档及各项内务工作。组织开展各种就业比赛和就业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。

(12).负责就业协议书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毕业生登记表的鉴证、审核、管理和毕业生就业信息情况的统计工作。

(13).协助教学部门进行就业指导课课程建设。协调全院专、兼职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
(14).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和《报到证》的管理和发放工作。办理毕业生派遣的有关手续。

(15)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招生处工作职责

(1).工作范围为学院的全部招生工作。

(2).宣传、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,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,组织和参加各类招生宣传活动。

(3).接受考生、家长和各中学的咨询,为考生提供建议和选择方案。

(4).组织制定招生就业处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。

(5).组织编制学院招生、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(6).组织研究并指导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,开展招生就业工作调研活动,拓展思路、创新方法。

(7).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督促、检查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。

(8).协调学院各部门、各系与招生就业有关的各项工作。

(9).负责督查学院网站的招生频道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网站。组织、协调全校性的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。

(10).收集市场信息,提供市场报告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(11)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后勤处主要工作职责

(1).制定本处室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年度预算和年度工作总结,对处室人员进行考核评定。

(2).制定处室管理制度,召集和主持处室业务学习,监督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,提高处室业务管理水平。

(3).统筹学院教学用房、实验实训场地、图书馆、职工宿舍管理。

(4).统筹学院膳食管理、宿舍管理、维修维护、校园环境卫生与绿化。

(5).做好学院大型会议、大型活动的配合和后勤保障工作。

(6).监管学院校内食堂卫生与质量方面的工作,协调学生保险、校园医务方面的具体事宜。

(7).统筹学院的车辆管理。

(8).协调物业外包与租赁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
(9)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